進行購買票券前,請務必完整瞭解該節目「售票資訊」及相關方案抵扣規定機制,再行購買,避免產生消費糾紛;一旦進行購/退/換票作業流程,將視同您已瞭解並同意遵守該活動節目相關購(退)換票事項規定。
*6/1(三)中午12點於MNA售票網啟售!
早鳥限期優惠!6/1(三)中午12:00至6/20(一)23:59止,購買1200-2100票區享9折優惠。
*本節目亦接受10%回饋金(限APP/電腦網頁)折抵。
節目場次
6/26(日) 14:30臺中國家歌劇院大劇院
另有6/29(三) 19:30臺北國家音樂廳場次 請點選
※主辦單位保留節目內容及場次資訊更動權、取消及活動最終解釋權。
※上半場遲到、中途離席觀眾須待中場休息方能入場;下半場中途離席需配合館方指引入場。
票價及票圖
節目資訊
【演出人員】
小提琴:曾宇謙
鋼琴:陳毓襄
主辦:MNA牛耳藝術
【演出曲目】
布拉姆斯:G大調第一號小提琴奏鳴曲
舒伯特:小提琴與鋼琴的幻想曲
理察‧史特勞斯:降E大調小提琴奏鳴曲
【節目介紹】
曾宇謙、陳毓襄首度同台獻布拉姆斯、舒伯特、理查・史特勞斯
45場滿座 十大協奏曲紀錄保持人強強聯手!
今年夏天,兩位兩年內在臺共締造45場驚人滿座紀錄,雙雙締造十大協奏曲紀錄的音樂家——小提琴家曾宇謙,鋼琴家陳毓襄,首度攜手合作,將國際上常見頂尖交鋒的火花,移師臺中國家歌劇院!
小提琴家曾宇謙,柴可夫斯基大賽首獎;鋼琴家陳毓襄,波哥雷里奇大賽首獎、史坦威國際藝術家。兩位分別在小提琴、鋼琴最受歡迎、最優秀的獨奏家首度攜手同台,帶來橫跨浪漫派早中晚期的布拉姆斯、舒伯特、理查・史特勞斯經典之作!
天霸一方,各自美麗,絢爛攜手,無與倫比!你可能從未聯想過的驚人組合!現在,您可以開始期待了!——6/26臺中、6/29 臺北期間限定,錯過難再!
【注意事項】
1. 本節目無兒童觀賞年齡限制,唯請家長同行且自行斟酌孩童狀況,並遵循一般購票規則與觀賞禮儀,不分年齡均一人一票,憑票入場。若中途孩童有喧鬧、影響演出秩序之行為,請配合場館工作人員先行出場,視情況,配合場館人員指示引導入場,不得以此為由要求退款或補償。惟本節目非親子節目,建議六歲以上觀眾觀賞。
2. 為維護演出者及場內觀眾權益,遲到和中途離席觀眾請配合場館人員進場。
*敬請各位觀眾於演出現場配合以下防疫措施:
1. 全場採取【實名制】入場,鼓勵使用並出示臺灣社交距離APP。
2. 請全程配戴口罩。
3. 入場時配合測量額溫,若額溫【37.5度】以上者,館方將婉拒入場。
4. 有呼吸道咳嗽症狀者,請盡速就醫及在家休息。【限時9折優惠】
6/1(三)中午12:00至6/20(一)23:59止,購買1200-2100票區享9折優惠。
►無折扣(800/2400/3600)與折扣之票價(1200-2100)須分開兩筆訂單始能結帳。
【MNA金.銀卡會員、力晶集團員工】
6/1(三)中午12:00至演出日,MNA金.銀卡會員、力晶集團員工購買1200-2100票區享9折優惠。MNA金卡會員及力晶集團員工並可獲贈精美節目冊乙份(每身分限領乙份),請於折扣選項記得點選該優惠身分項目。
*節目冊QRCODE取得流程:登入會員→→節目冊兌換→依音樂會節目名稱點選兌換→跳出QRCODE兌換視窗。
【企業及團票優惠方案】請洽Eva 02-66369168 ext. 68 / eva.lin@mna.com.tw
【身心障礙優待票】
凡持有身心障礙證件者(訂票者需與身心障礙證件持有人相同),6/8(三)中午12:00起由MNA售票系統處理,將保留總座位2%,相關購票程序及作業辦法請參考下列說明(本優惠不得與其他優惠併用)。
►購票方式:
1. 資格申請:5/31(二)中午12:00開放 Google表單填寫申請(https://reurl.cc/q18g80),通過審核後會收到身心障礙序號之電子信件;審核時間約2個工作天內(不含例假日、及國定假日)。
2. 選擇票區及座位並加入購物車後選擇「身心障礙優待票」折扣,且輸入身心障礙序號。(每場次僅限購身心障礙優待票一張與陪同票一張)
3. 身心障礙席須以場館規定區域入席(輪椅席區限乘坐輪椅及必要陪同者1人使用)與座位配位銷售,售完為止,票價亦依規範之票價銷售。
*入場時需出示證件,陪同者與身障者需同時入場(陪同者不可持票單獨入場),未帶證件、資格不符,恕無法進場或補票始得入場。
*本購票一經確認即成立,如需退票依退換票須知規定之辦法並酌收10%手續費。請先加入會員(限本國銀行發行之VISA、MasterCard、JCB信用卡)。
2. 臨櫃購票:
服務時間:週一 ~ 週五 13:30-18:00
服務地點:106 臺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一段322號9樓
收取現金、信用卡,且須配戴口罩與接受額溫量測,購票時須出示身分證件,並配合防疫辦法音樂會現場實名制。
►適用對象:
1.於2020年3月16日前,購買《獅子王》電影交響音樂會之票券,且無退票之觀眾,即享有「購買之音樂會-有效票券票面金額10% 回饋金」。
2.於2021年5月11日前,購買《玩具總動員》或《樂來越愛你》電影交響音樂會,且無退換票,並參與延期後對應場次之觀眾,於演出結束後,即享有「購買之音樂會-有效票券 總票面金額10%之 回饋金」。此外,會員等級亦自動轉為金卡會員,有效期間為一年。
►符合回饋金資格者,且於2021年11月30日前,尚未填寫申請表單申請之觀眾朋友,回饋金已於2021年12月1日全數轉入於MNA售票系統之會員帳戶中,可於下一次購票時做使用!
【回饋金查詢】
登入MNA售票網會員後,可於右上角會員中心查詢回饋金額及會員級別。
【使用方式】
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,可於購票時做折抵,結帳時,「請選擇回饋金額」下拉選單中選擇,結帳時即可自動扣除。
【注意事項】
1. 回饋金額需小於或等於第一張票面金額,不限票種一次折抵完畢 (可同時與折扣做使用,恕不找零)
2. 使用回饋金時,自動會以第一張票價優先折抵。
3. 回饋金一經使用後無法返還,除主辦取消演出而產生之退票外。
1 手機取APP電子票
(1) 下載「MNA售票網」手機APP,登入原MNA會員帳號
(2) 至「我的票券」確認電子票
*電子票分票
(1) 至「我的票券」→「已取電子票券」,選擇要轉送的票券按下「轉送」
(2) 輸入接收人註冊會員時使用的「手機號碼」、「email信箱」,按下「確認」
接收人至「我的票券」→「未取電子票券」,選擇要接受的票券,按下「接收」
2. 超商取票:
(1) MNA售票系統提供7-ELEVEN ibon取票服務,歡迎多加利用。
(2) 取票開放:完成訂購後起算三個工作天(72小時)方可取票。
(例外情況:演出前4日內至演出當天訂票者,即可於訂單成立後至7-ELEVEN ibon取票。)
(3) 每筆訂單須收取系統處理費NT 30。(每筆訂單以4張為限)
(4) 前往取票時,請於ibon選擇【MNA牛耳藝術】並輸入訂票人身分證字號或護照號碼與訂單「後11碼(MA22請不要輸入)」,於10分鐘內至櫃台結帳完成。
(5) 為維護觀賞權益,敬請提早完成取票。逾期未取票者視同售出,恕不接受退換票或退費;未取票者如至音樂會現場,須開立切結書(票券)入場,並酌收工本費NT 50。
(6) 請點選超商取票流程圖
3. 國內郵寄:
(1) 請務必填妥會員真實姓名、聯絡資料、寄送地址,並確認白天有人收掛號信件,以利票券順利寄達。
(2) 每筆訂單需收取 NT 50系統處理費,請確認您所要購買的節目皆選購完畢後,再執行結帳,以免重複收取費用。訂購完成後若取消訂單或退換票,恕無法退回NT 50系統處理費,敬請見諒。
(3) 外島地區、海外地區(台灣以外地區)不提供寄送服務,填寫海外地址者,本公司保留接單與否之權利。
(4) 若您需郵寄不同地點,請分次結帳,並分別填入您要寄送的地址。
(5) 開演前10日不開放國內郵寄取票方式。依文化部於2018年5月16日文藝字第10710128232號公告修定之『藝文表演票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』第六條退、換票機制,主辦單位可依藝文表演之性質,就四種方案擇一公告,作為退(換)票之處理機制:
▲退(換)票期限:演出前10天內(不含演出當天)不可辦理退(換)票;採郵寄退(換)票者,以郵件郵戳日為憑。
▲退(換)票手續費:退票酌收票面金額10%之手續費(換票等同於退票)。
▲退票金額,僅票面上金額(扣除手續費10%)後返還原付款之信用卡,系統服務費、取票手續費、轉帳手續費及購票及寄回之郵資不在此退費範圍。
▲申請退(換)票:
1. 尚未取票/電子票:於時限內提出申請,在此節目頁面直接點選退票鈕,線上辦理退票。
*若電子票券已轉送給其他人,退票前請對方將票券轉送回原購買者,才可以辦理退票申請。
2. 已取(收到)紙本票:於期限內,並填寫退票申請書(點此下載退票申請書),連同票券(完整票券)郵寄至:106臺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一段322號9樓 票務部 收。(以郵戳為憑)
▲退(換)票期限(郵件郵戳日為準):
2022/6/26場次:2022/6/16下午六點截止
▲ 票券已依法向演出所在稽徵處申請報繳娛樂稅,故不另開立統一發票,有需要者可於售票網服務中勾選索取購票證明聯,並填入相關訊息。
▲ 購票會員相關問題請洽詢電話:02-66369168#15;郵寄票券相關問題請洽詢電話:02-27841091。(週一至週五 10:00~17:00,國定假日除外)。
▲ 演出中嚴禁錄音、錄影,直播及拍照,開演後手機請關機或轉成靜音模式。
▲ 節目禁止攜帶外食、飲料、任何種類之金屬、玻璃、寶特瓶容器、雷射筆、煙火或任何危險物品
▲ 為維護觀賞權益,需一人一票憑票入場,依票券座位對號入座,票券視同有價證券,請務必妥善保存。如發生遺失、破損、燒毀或無法辨識等狀況,恕不補發或退換票券,進場後也請妥善保存票根,出入場需憑票根,若票根遺失視同未購票,工作人員有權請其離場。
▲ 各表演場館各有其入場規定,請持票觀眾務必遵守主辦單位及場館各項規定,如有干擾演出秩序之行為,主辦單位有權將請其離場並不予退款。
▲ 如遇票券毀損、滅失或遺失,將依「藝文表演票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」及第七項「票券毀損、滅失及遺失之入場機制之規定辦理。
▲ 主辦單位保留節目資訊更動權、取消及活動最終解釋權。如節目及活動因任何原因經主辦單位取消或異動,主辦單位之責任僅限依規定辦理退票,恕不就消費者為計畫參加活動所支付之或預付之交通及食宿費用、超商取票衍生之手續費用,負擔損害賠償責任。
▲ 請於購票前確認購票細節,並呼籲不要購買來路不明的票券,以免自身權益受損,主辦單位保留認定票券合法性之權利。
▲ 各項購票優惠須擇一身分且不得合併使用。欲退票請洽原購票單位,退票需酌收10%退票處理費,演出前十日停止接受退票,逾期恕不退換。
▲ 超商未取票者,於音樂會現場開立切結書(票券)入場者,需酌收工本費NT 50。